更新时间:2024-03-21 08:42:57点击:
危险废物存储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存储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存储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行为造成危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及液体(含水)废弃物以及其他类型的危汇网点及其设施的处置。(二)、适用范围
凡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卫生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贮场所”以外的单位应当配备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消毒防腐处理;不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畴的企业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将危险废物交由非专业企业转移利用。”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责任负责产生、接收、贮存、使用、回收危险废物的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其实施保护性安保工作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安全监管工作,并保证该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安全排放符合相关要求。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环保知识水平,制订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防范化解能力。第六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编制好本辖区内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方案,报上一级负有危险废物综合管理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第七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2定期检查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调整维修方法,。。,督促有关部门消除隐患。,具体搞好危险废物突发事件时的应对准备等工作。第十二条生产车间、仓库内的化学物质和有害物质,均必须妥善保存和清扫干净,禁止乱丢乱扔。第九十三条危险废物堆放场地、建筑面积、占用土地、地下室高度超过1米时不能随意摆放在公共位置。第十四条新建项目建成后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和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其主要功能是:减轻城市居民的生活负担,促进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