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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暂存间建设标准规范

更新时间:2024-03-01 02:56:51点击:

  

危废暂存间建设标准规范

  危废暂存间建设标准规范 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标准规范如下:

  (一)建筑结构和布局

  (1)危废暂存间的平面设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通风设备、防火门窗和其他配套设施。(2)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临时贮藏室、仓库以及其他适合处置危废暂存空间的环境卫生条件;(3)采用新型墙面材料制作或施工,确保安全可靠地安装和维护。(4)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对焚烧炉进行封闭与加热;(5)使用耐火塑料制成保温层以增加火灾发生时的温度和湿度。(6)利用微生物分解有害物质的技术手段是:通过高温将有机溶剂燃烧产生无害气体而使之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从而达到灭菌的目的。(7)按照《工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企业应当提供有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从事收集、储存/运输危化品的相关业务。(8)对于已建危化品仓储点的危化品贮存区,其建筑结构必须按GB18597—2002的规定建造。(9)危化品堆放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项目法人负责,不得擅自转让给非专业生产单位。(10)建设地点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产权登记证或者租赁协议。(11)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制度,明确责任人职责。(12)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和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流程,加强风险管控意识,定期组织演练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13)制定专门的工作计划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政策法规。(14)建立信息共享平台。(15)加强监管力度,推进信息化管理和电子监控,实现数据全覆盖。(16)鼓励依法开展行业内联合执法活动,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合作能力。(17)设立专职保洁人员的队伍,协助做好辖区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作。(18)加强对重点流域的日常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协调解决,防止因突发性事故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9)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测评估工作的落实,保障本行政区域产生的医疗机构废液、病原虫卵及其包装容器的使用寿命、危害程度和经济效益。(20)认真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部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手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企业违法行为。(三)建筑物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检测要求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

  1、新建各类公共场所的竣工图要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安监部门备案,未经审核不予批复建设的项目一律不能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