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2 13:24:15点击:201
危废间建设标准规范 危废间建设标准规范是什么?
《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规定了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收集容器,以及产生剧毒物质及感染性物品场所的设置要求。该目录中规定的设施必须在本类别内安装;并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根据GB50016-2000《工业企业厂房安全技术条件(试行)》的规定,新建危险物料贮存区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配置专用围堰或隔离沟,以保证堆放区域的安全稳定。同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管理。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了全国各地区危险废物鉴别等级标准、界定方法和主要标志等内容,并将相应技术规范报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省、自治区人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确定监测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监测信息采集分析工作,定期将监测数据上报生态环境部,形成行业协会汇总表,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