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4 08:38:28点击:
危废品名录2016解读 危废品名录2016解读
新《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中新增了“危险货物”,其中包括易燃、易爆和感染性物品等。这些物品是目前国内外普遍关注的危险化学品,它们对环境和社会的危害巨大。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危废品名录2016版的具体内容吧!
1.什么是危废?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标准规范,2015年国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为危险废物代码号。该标志规定了在运输、储存、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及其主要特性,以及分类与管理要求,并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识别码和警示标识,同时还发布了包装容器技术规程、贮运条件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要求。
2.危化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属于固体废弃物:
1、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2、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身体损害而需特殊处理的物质;
3、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人体后会对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物质。如重金属离子、苯类化合物、氨气和其他有毒气体。
4.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且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违反本名录有关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收集、装卸、保管、利用、处置危险化学品行为决定的行为; 2.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危险化学品; 3.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剧毒化学品产品,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5.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